一、基層處理
1、根據相關規范對基層進行預檢及處理,無結構性缺陷,即具有適當的抗壓和抗折強度。
2、基層必須干凈、堅固、干燥,沒有影響粘結力的浮漿、灰塵或油脂等污染物。
3、徹底基層邊緣破碎和強度疏松的地方,必要時用切割機切寬裂縫或接縫。切割深度
至少
應達到基層厚度的1/2,根據實際情況,如有必要須切割至基層厚度的1/2。如是地暖地面,注意避免破壞地暖熱水管。
4、在裂縫垂直方向切割橫向縫,真空除塵后,在橫向切割處放入合適尺寸的螺紋鋼條或波紋鋼片。橫向切割縫寬度以放入的螺紋鋼條或波紋鋼片為準,深度與裂縫切割深度一致。橫向切割間距25-30cm。
5、澆注前,使用真空吸塵器清潔經過機械處理后裂縫中產生的粉塵。
6、不得有積水,如有局部積水,需清除積水,并加強通風使潮濕處徹底干燥。
7、基層及表面含水量須在6%CM值以下。
二、使用方法
1、澆注型樹脂為雙組份包裝。使用前將材料放置室溫,將B組份倒入A組份桶中,用電動攪拌器將A、B組份充分混合,至少攪拌2分鐘,切勿用手攪拌。
2、將攪拌好的漿料小心倒入裂縫中,直至填滿裂縫。
3、用金屬抹刀抹平,馬上在未固化的漿料上撒上16-30目標準石英砂。
4、如發現撒上的干砂沉降凹陷到漿料中,需要再次撒上干砂,并用抹刀壓平。
5、固化后(一般條件下24小時),多余的砂必須用真空吸塵器去除。
三、注意事項
1、適宜的施工環境溫度為15-25℃、相對濕度小于80%;地面溫度和罐內溫度10℃以上??墒褂脮r間及固化時間與溫度聯系緊密,樹脂類材料在高溫下會縮短固化時間,低溫下延長固化時間。5℃以下嚴禁使用。
2、施工者應做好施工部位、時間、溫度、相對濕度、地坪表面處理、材料等實際記錄,以備查考。
3、攪拌后,應一次使用完畢,在施工中不得出現漏灌現象
4、樹脂類材料在罐內攪拌后因熱量積累效應會在短時間內產生大量熱量,因此攪拌后應立即使用并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使用完畢。
5、混合過后,樹脂禁止再次搖動。
6、施工后,應立即清洗有關設備和工具。
7、施工前,應做好施工區域臨邊設施的防護措施。
8、產品不可作為結構防潮層使用。